根据《嘉兴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嘉大教字[2026]8号)、《嘉兴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》(嘉大教字[2025]27号)和《嘉兴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》(嘉大教字[2025]26号),经学院审核、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拟授予胡婷婷等7名同学文学学士学位,名单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7月6日-7月8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。联系电话:83642189、83640732(具体名单附后)。
小黄书
2026年7月6日